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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离群

        

脑袋上趴在着一只猫的陈富贵往桌子上丢出了自己的筹码,荷官拿着个黑色的盅子娴熟地摇晃了几下,问坐在赌桌前的客人们,买大还是买小。


        

陈富贵忧愁地说一句,买小。


        

身边的那几位客人,还有站在后面的那些客人们立刻跟上押注,也是买小。


        

在人们亢奋的注视下,荷官忧愁地看了陈富贵一眼,悄悄地暗示站在附近的侍者调整赌桌的开关,把盅子里的那些经过特殊加工的骰子弄成大的点数。


        

他心想,你就算是再怎么邪乎吧,也干不过咱们这先进科技吧?


        

结果,他还是傻眼了,当他揭开盅盖的时候,赌客们发出了近乎崇拜般的惊呼。


        

他们用仰望财神般的目光,火辣辣地注视着陈富贵,忙问他,大哥,下把押什么?


        

陈富贵没有理他们,随手把赢来的筹码全部押在大的这一边。


        

人们纷纷跟投,而且压下的数目是空前的巨大,以至于小的那一方甚至无人愿投。


        

荷官再次合上盅子,同时,用紧迫的眼神逼视着那一位负责操控赌桌的同伙。


        

可同伙一脸茫然,面如土色,想来是觉得这下要完了,今天竟然碰到了这样一位不知道哪里来的神仙。


        

老板肯定会怀疑他们和这位神仙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肮脏交易。


        

抱着跳进大江也洗不清的心态,他把手里的盅子摇了又摇,摇了又摇,再一次重重地压在赌桌之上,希望这次的重击能把这张迷糊的桌子喊醒。


        

结果,盖子一揭开,骰子的点数统统是最小的一。


        

那位神仙收工了,他不仅把赢来的钱全部还了回去,不仅如此,顺手还帮赌场狠狠地坑了一把自愿相信他的那些赌客们。


        

赌客们欲哭无泪。


        

就在他们想着下一把还要不要继续再跟这个王八蛋一起下注的时候,这王八蛋已经悄然地起身,离开了这个混乱的地方。


        

贫民窟的夜路不怎么好走,赌坊离着藜乐的诊所有一段距离,陈富贵和大花猫没有想着要回去,便只好继续无无聊聊地在这个破落地方乱逛。


        

以前无比热衷于挣到大钱的他,如今却眼都不眨一下地把那些轻易到手的银钱尽数归还,并非是出于对那个赌场背后势力的畏惧,而是多多少少地觉得无聊。


        

没有挑战性。


        

这同样令他忽然间生出一种巨大的孤独,再也不能像往常那样,轻易地混入到人群当中,找到那股子热切的归属感。


        

他只是会觉得很多人都很吵。


        

有些时候,甚至会过激地认为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吵杂起来,除此以外,别无意义。


        

这种离群的感觉格外突兀,尤其是在当他看到一些分明没有任何意义的物件,却能在人们的心中占据崇高的地位,很多浅显易懂的骗局,却能蒙蔽很多人的时候。


        

随波逐流的从众心理,就像是一片绿油油的韭菜,割了之后又会再长出来,仿佛永远不会意识到止损。


        

放任贪婪大行其道。


        

人们容易为任何的事而变得疯狂,人们的心似乎生来就是浮躁的。


        

大家似乎都希望能够过上快进的生活,这让成为魔法师以后的陈富贵很不适应。


        

以至于,常常觉得自己与正常的人群格格不入。


        

“我开始有点儿后悔了,觉得当魔法师真是一件好孤单的事啊。”陈富贵在酒桌上对着坐在对面的大花猫说。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得是当上了一回聪明人了。”


        

“可当聪明人的滋味...说实在,也不咋地,没想象中那么好。”


        

“还不如当回从前那个傻子来得快乐,做什么都不用想太多,反正出了什么大事儿,也还有我老爹给我兜着。”


        

大花猫没搭理他,埋着头一顿吃。


        

“诶,你说米子...他会不会真有可能醒不来啊?”他又喋喋不休地说,“那我回去可咋跟瘸子交代啊,袜子,你说,我总不能赔他一个儿子吧?”


        

“要是让我给他当儿子,那不就更完犊子了么…“他说着说着,又喝了一杯酒,“瘸子那家伙的脾气可比老子还要臭呢。”


        

他像是喝醉酒那样地叨叨,“老子要是隔三差五搬去武馆里住,和瘸子吵起来了,肯定会打起来,以老子现在这样的水平估计还是打不过瘸子的。”


        

“可他妈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第二类魔法师,每年的法力都会增长啊,再过多几年,和瘸子动手的时候着急了,还不得把整间武馆都给拆咯?”


        

大花猫还是没有闲心搭理他。


        

此刻,它正在努力地攻克着一条刚刚摆上桌的烤羊腿,整只猫都站在这张瓷白色的盘子上,一会儿往左边啃啃,一会儿往右边啃啃,吃得满脸油花。


        

旁边的食客们都不由地对这只猫和坐在猫对面的陈富贵投以羡慕的目光,心说,那可是新鲜的烤羊腿儿啊,人都还没吃上,倒是让一只猫给吃了,这人什么家庭条件啊,难不成家里是挖矿的?


        

富二代果然不像话,人傻钱多,不知道人间疾苦!


        

也有很多人如此忿忿不平地想,一边妒忌地看着那位锦衣玉食的公子哥,一边大口大口地咽下手中的那一壶廉价烧酒。


        

陈富贵能够察觉到他们的目光,也大致清楚他们心中想的是什么,自从和李彦红那次干架之后,他也跟着成长了许多。


        

直到此刻,他仍然记得离开镇子的那一天早上,清晨的迷雾还没散去,他和他的哥儿们都被袜子打趴在餐桌下。


        

太阳升起时,他仍然睡得不省人事。


        

陈有钱找了好久才找到他,却发现他醉成这个熊样,喊又喊不醒。


        

最后,陈有钱就气呼呼撇下那一张船票,放任他不管了。


        

太阳的位置朝着那张船票上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推移,当李彦红醒来以后,发现当下的时间和船票上的时间已然相隔不远,可那陈富贵还远远没有想醒来的意思。


        

于是,他就抄起那张船票,想也不想地背起陈富贵,一个人气势汹涌地朝着镇子外的那条大江一路猛冲。


        

那一天的太阳尤为毒辣,就连赶路的货郎们都禁不住要寻觅一处树荫歇息。


        

可那明明被打得没什么力气的李彦红还是咬紧了牙关,就这样背着他的哥儿们在阳光灿烂的大地上奔跑,不顾一切地要把他的哥儿们送到未来。


        

潮湿的汗水流满了他的脸。


        

他快步奔跑,不久就嗅到了江河的气息,他遥遥地望着那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船,眼神像水波一样的温柔,又好像所有的怨念都随着阳光一起冰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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